虚拟币结算涉赌案:三年缓刑的辩护之路
数月前,我接手了一起开设赌场案。当事人是一名程序员,被指控为多个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虚拟货币支付结算服务,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指控,该程序员在过去两年间,帮助多个赌博平台完成了总计超过4亿个USDT的赌资结算,折合人民币约27亿元;其个人非法获利90余万个USDT,约600余万元人民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或违法所得额超过3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通常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这样一个定性明确、数据清晰、金额巨大的案件,律师还能做什么?辩护的空间到底在哪里?
当我接手本案时,公安侦查阶段已经结束,在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