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税制最新信息及2025年高效报税指南

虚拟币投资的收益是税收对象,但在日本的税制中,其处理方式独特。本文将根据2025年的税制,解读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的税务知识和高效的申报方法。

目录

虚拟币与税收的基本关系

比特币和以太坊等虚拟币(加密资产)近年来迅速普及,但许多投资者对税务处理存在疑问。

通过虚拟币获得的收益在很多情况下会被征收"杂所得"税。由于适用不同于股票投资等的税收方式,因此事先掌握准确的知识是很重要的。

加密资产的法律定位和税收分类

根据日本税法,比特币和以太坊等被正式定义为基于《资金结算法》的“加密资产”。

这些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原则上属于“综合税”的对象,不同于股票投资的“申告分离课税”。因此,根据收入水平,可能适用最高税率45%(包括居民税约为55%)的高税率,这是其特点。

作为杂所得的税务处理

虚拟货币交易所得被归类为“杂所得”,与工资所得等合并计算确定所得税率(综合征税方式)。也就是说,所得额越高,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根据国税局的所得税率表,税率会根据所得金额从5%逐步上升到45%,因此在盈利较大的年份,税负可能会超过预期。

与股票投资统一的20.315%(所得税15.315%、居民税5%)的税率相比,这一差异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尤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事项。

税务申告的义务与未申告的风险

近年来,国税局加强了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收集,并积极开展对交易所的税务调查。

如果未进行年度申报,可能会被征收无申报加算税(15〜20%)或逾期税。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还会被处以重加算税(40%)这种更严厉的处罚。

在虚拟币交易中,适当的申报是作为投资者的基本责任,并且为了避免未来的税务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

课税对象的交易时机

「虚拟币仅仅持有是不会被课税」这一说法是准确的理解,但实际上还有多种情况即使没有兑换成日元也会被课税,这一点意外地鲜为人知。

以下将具体解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征税,主要有四种情况。

售卖时的税务处理

最常见的情况是,当将虚拟货币出售为法定货币(如日元或美元)时。在此情况下,取得价值与出售价值之间的差额将成为应税所得。

例:以50万日元购买的比特币以80万日元出售时,30万日元将成为应税所得。

未卖出的状态(即所谓的“含み益”)不需要课税,因此判断出售时机是税务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结算使用时的税务关系

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虚拟币也将成为课税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虚拟币的取得价值与支付时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被视为所得。

例:以5万元相当购买的虚拟货币在升值到10万元相对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时,将对5万元的利润征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通过换成日元,也会被征税。

币间交换时的课税处理

比特币到以太坊的交换等,不同虚拟币之间的交换也属于征税对象交易。在交换时会进行一次日元换算的评估,该价值的增减将成为征税对象。

例:40万元购买的比特币在涨到60万元相当的状态下兑换成以太坊,将作为20万元的利润被征税。

即使是在交易所内进行货币兑换也会成为课税对象,因此如果采用频繁更换货币的投资策略,则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影响。

矿业和质押奖励的税务处理

通过挖矿和质押获得的虚拟货币,也会按照获取时点的市价作为收入征税。

例如:通过挖矿获得1个以太坊(相当于30万日元)时,扣除电费等必要费用后的金额将成为课税对象。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在获得时点的征税外,当该虚拟货币在之后被出售时,还会对差额再次征税,这一点需要注意"二段阶征税"。

确定申告的要件和计算方法

即使进行虚拟币交易,并不是所有投资者都需要进行报税。然而,有一些意外容易被忽视的申报要求。

此外,由于利润计算方法可能会影响税负,因此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非常重要。

确定申报的基本要件

对于公司员工来说,如果包含虚拟币的杂项所得总额超过20万日元,就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

这里的“20万元”是指净利润(销售利润减去费用后的金额),而不是交易金额。例如,如果副业收入和虚拟货币交易的总利润超过20万元,则需要申报。

需要进行报税的特殊情况

如果拥有多个除了工资收入以外的收入,当它们的总和超过20万元时,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

例:在虚拟货币交易中获得15万日元的收益,来自联盟营销的收入为10万日元,总计25万日元,因此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

此外,如果从多个公司领取工资,或者工资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即使虚拟货币的收益很少,也需要申报。

扶养扣除的注意事项

扶养家属的方需要特别注意。年收入超过48万元(截至2025年)可能会被剔除出扶养范围。

虚拟币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也包含在所得中,因此如果扶养内的配偶者或学生通过虚拟币获得收益,可能会失去扶养扣除,导致整个家庭的税负增加。

移动平均法与总平均法的选择

虚拟币的取得价值计算方法有两种:"移动平均法"和"总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每次购买时计算平均获取价格的方法,具有实时掌握损益的优势。

总平均法是使用年度购买价格的平均值的方法,计算相对简单。

选择的方法需要持续使用,并在首次报税时向税务局提交“所得税的加密资产评估方法的申报书”来决定。选择适合自己交易频率和管理风格的方法是很重要的。

出典:所得税的加密资产的评估方法的申报手续|国税局

虚拟币交易中的税务注意事项

虚拟币有其独特的税务规则,与股票投资等有所不同。如果在不了解这些规则的情况下继续投资,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税负担。

我将详细解释三个特别重要的要点。

損益币算的限制

虚拟币的损益只能在杂项所得内进行合并。

例:比特币盈利30万元,但如果在另一种虚拟币上损失40万元,那么在杂所得内将被抵消,最终将形成10万元的损失,税收为零。

但是,无法与股票投资或房地产投资等其他所得类别进行损益合并。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产生的损失不能从股票投资的收益中扣除,这是一个重要的限制。

不适用的结转扣除

虚拟币交易的损失不能向后延续到下一年,这是一项重大限制。

例:即使今年亏损了50万日元,也无法从明年的利润中抵扣。

这是与股票投资损失可以递延三年相比的处理方式。由于这一规则,年内的损益管理变得非常重要。如果预计年末会有大额损失,就需要进行计划性的应对,例如锁定部分利润以抵消损失等。

其他金融产品的税率差

虚拟币的收益税率可能会高于股票投资和外汇等。

股票投资的股息和转让收益统一为20.315%(所得税15.315%,居民税5%)的申报分离税,但虚拟货币是综合税,因此根据收入适用5%〜45%(包括居民税的最高约55%)的税率。

特别是对于高收入者来说,虚拟货币投资的税负可能比股票投资重得多,因此在考虑投资组合时,税率的差异也是一个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关于虚拟货币税务的常见问题

关于虚拟币税收方面,投资者特别常提出的疑问,我们将提供明确的答案。

保有のみ情况下的税务关系

问:仅仅持有虚拟币也会征税吗?

A: 不,购买和持有虚拟币是不会产生税金的。

只有在出售、与其他虚拟货币交换、用于商品购买等以某种形式处置时,利润才会确定,并成为税收对象。由于含蓄收益状态下不征税,因此出售或交换的时机成为税务规划的重要因素。

虚拟币与股票的损益通算

问:如果在虚拟货币中遭受损失,可以与股票投资的收益相抵消吗?

A: 很遗憾,我无法做到。

虚拟货币(杂所得)的损失与股票的转让所得之间无法进行损益通算。虚拟货币交易的损益只能在同一杂所得内进行抵消。

因此,投资于股票和虚拟货币的人需要分别进行损益管理。

多交易所使用时的申报方法

问:如果使用多个交易所,应该如何计算?

A: 即使在多个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会将所有交易所的盈亏合并计算。

需要从各个交易所获取交易历史,并统一采用相同的计算方法(移动平均法或总平均法)进行计算。因为在税务上,即使使用多个交易所,也会作为一个投资组合来处理。

使用专用的虚拟货币税务计算工具,可以轻松整合多个交易所的数据进行计算。

查看原文
此页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仅供参考(非陈述/保证),不应被视为 Gate 认可其观点表述,也不得被视为财务或专业建议。详见声明
  • 赞赏
  • 评论
  • 转发
  • 分享
评论
0/400
暂无评论
交易,随时随地
qrCode
扫码下载 Gate App
社群列表
简体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