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重大虛擬貨幣詐騙案作出宣判,揭露了一起令人震驚的騙局。案件主犯熊某某(41歲)與其同夥通過精心設計的"共治交易所"平台,推出了名爲"CGC幣"的虛擬貨幣,向投資者許諾每日3%的收益率,誘使他們用泰達幣進行購買。
這個犯罪團夥利用技術手段操縱後臺數據,僞造交易量和價格走勢,制作虛假的K線圖來迷惑投資者。最終,他們在2020年10月將CGC幣的價值壓至幾乎爲零,非法佔有了約1500萬枚泰達幣,折合人民幣高達1.0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開發交易系統的技術人員蔡某(28歲)也涉案其中。他在開發過程中私自截留了1.2萬枚泰達幣,價值約8.16萬元。此外,蔡某還隱瞞了由於系統故障而滯留的1.1萬枚泰達幣。
法院經過審理,以集資詐騙罪判處主犯熊某某15年有期徒刑。技術人員蔡某因犯下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和盜竊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虛擬貨幣投資,尤其是那些承諾高額回報的項目。同時,也凸顯了監管機構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監管的必要性,以防範類似詐騙案件的發生。
這個犯罪團夥利用技術手段操縱後臺數據,僞造交易量和價格走勢,制作虛假的K線圖來迷惑投資者。最終,他們在2020年10月將CGC幣的價值壓至幾乎爲零,非法佔有了約1500萬枚泰達幣,折合人民幣高達1.0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開發交易系統的技術人員蔡某(28歲)也涉案其中。他在開發過程中私自截留了1.2萬枚泰達幣,價值約8.16萬元。此外,蔡某還隱瞞了由於系統故障而滯留的1.1萬枚泰達幣。
法院經過審理,以集資詐騙罪判處主犯熊某某15年有期徒刑。技術人員蔡某因犯下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和盜竊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虛擬貨幣投資,尤其是那些承諾高額回報的項目。同時,也凸顯了監管機構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監管的必要性,以防範類似詐騙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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