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幣結算涉賭案:三年緩刑的辯護之路
數月前,我接手了一起開設賭場案。當事人是一名程序員,被指控爲多個境外賭博網站提供虛擬貨幣支付結算服務,涉嫌構成開設賭場罪。
根據指控,該程序員在過去兩年間,幫助多個賭博平台完成了總計超過4億個USDT的賭資結算,折合人民幣約27億元;其個人非法獲利90餘萬個USDT,約600餘萬元人民幣。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賭資數額累計達30萬元,或違法所得額超過3萬元,即屬於"情節嚴重",通常應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對這樣一個定性明確、數據清晰、金額巨大的案件,律師還能做什麼?辯護的空間到底在哪裏?
當我接手本案時,公安偵查階段已經結束,在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