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被罚1万元:欺骗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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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陕西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因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同时,赵超浪(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因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 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陕金罚决字〔2026〕12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15万元罚款
陕西金融监管局
2
武振国〔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团体业务部主管(审批专家)〕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
陕金罚决字〔2026〕13号
欺骗投保人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陕西金融监管局
4
赵超浪(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印花布园营销服务部
陕金罚决字〔2026〕14号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陕西金融监管局
6
杨亮亮(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印花布园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
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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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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