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来自 OCC 的有趣消息,正在搅动加密行业。他们刚刚根据《GENIUS 法案》发布了一份监管提案,用于监管稳定币,而最引发热议的部分正是关于收益(回报)。



这份 376 页的提案在大部分内容上其实相当直截了当——托管控制、资本要求,以及其他标准的监管事项。但一旦进入“收益”这一部分,一切就变得模糊且充满争议。一直在跟进这一进程的部分人士表示,OCC 似乎在声称自己有权禁止第三方提供因持有稳定币而产生的收益,这超出了他们本应拥有的权限。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份提案符合《GENIUS 法案》的措辞,因此并没有问题。

这点之所以引人关注——就是要把法律条文本身原话说出来。提案明确表示,稳定币发行人不得仅因为拥有、使用或持有稳定币而向持有人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但他们也知道,发行人可能会试图通过第三方来绕开这一点。所以他们表示,如果存在写进合同里的条款,说明这笔款项的支付目的就是作为收益,OCC 就会将其视为如此。

像 Coinbase、Circle、PayPal 和 Paxos 这样的公司,可能需要认真改变它们来安排彼此关系的方式。VanEck 的 Matthew Sigal 甚至表示,像 Coinbase 这类公司需要让它们的协议看起来更像忠诚度计划,而不是利息支付。

还有一部分内容也相当令人费解,涉及“关联方”的定义。如果发行人在第三方中持有 25% 或以上的股份,他们就不能提供收益。这就为没有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打开了漏洞。至于白标(white-label)合作关系——这还取决于合同的期限。

更让一切变得复杂的是,稳定币收益本身也正在成为业界期待的《市场结构法案》(RUU)进展中的阻碍。有人说,OCC 这项提案可能意味着国会在《市场结构法案》中根本不需要讨论收益问题。但也有人认为,国会不太可能跳过这部分内容。

《市场结构法案》仍有其他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关于特朗普及其家族的加密活动的伦理条款,以及反洗钱与 KYC 规则。如果这份法案在 OCC 完成其监管规定之前就真的成为法律,那么监管机构就必须推出临时提案,以确保仍能符合新的法律。

因此,目前在立法者中已经流传着最新的措辞草案,但银行业与加密行业之间尚未达成一致。所有事情仍在推进中,而且很可能是 OCC 这份提案中的部分内容不会以现在的样子被原封不动地实施。局势仍在演变,需要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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