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稅詐騙特別法修正案通過,但在實際損失恢復方面存在局限

robot
摘要生成中

儘管國會通過了支持全租房詐騙受害者的特別法修正案,但評價認為,在恢復受害的實際水平以及降低全租制度本身的結構性風險方面,這仍然不夠。

為解決全租房詐騙及“空殼全租”問題的市民社會對策委員會,28日在首爾鍾路區的參與連帶舉行座談會,探討了於23日通過國會的《全租房詐騙受害者支援及住房穩定特別法》修正案的意義與局限。此次修正案的內容包括:在拍賣或公開拍賣結束後,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確保返還給受害者的金額至少達到保證金的三分之一。考慮到此前在拍賣及公開拍賣程序中,有許多受害者幾乎未能收回保證金,評價認為,此次將最低限度的恢復機制制度化具有意義。

不過,與會者認為,此次修正案與受害者一直要求的所謂“先救濟、後追償”的方式相去甚遠。也就是說,其結構並非政府先行充分補償受害金額,之後再向責任主體追償費用,而是停留在拍賣及公開拍賣後對一定水平進行補充的方式。有接連指出,保證金保障水平也低於受害者的要求,因此在實際重建生活方面可能存在局限。這意味著,雖然法律修正拓寬了受害救濟的框架,但能否帶來切實感受到的恢復,則是另一個問題。

座談會上還反覆強調,全租房詐騙已超越個別犯罪範疇,源於制度上的脆弱性。與會者分析稱,隨著低息全租貸款和全租擔保制度長期擴大,形成了租戶依賴金融而非自有資本來承擔高額保證金的固化結構,其結果是衡量房價與全租保證金比率的“全租價率”過高。他們解釋說,這創造了一種即使房價稍有波動也難以全額返還保證金的“空殼全租”容易增加的環境,全租房詐騙的風險也趁此空隙增大。同時,與會者也提出了對現行制度下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的盲區(如外國租戶或聯排住宅的共同擔保住房)進行補充的必要性。

世宗大學房地產學系教授林在滿指出,保證金未返還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空殼全租”,並主張需要實行將全租價率控制在某一水平以下的監管。例如,當全租價率過高時,通過限制全租貸款額度等方式,提前降低風險。這與“僅在損害發生後提供支持的事後對策,其局限性顯而易見”的問題意識相契合。歸根結底,此次法律修正可被視為拓寬受害救濟範圍的進展,但也表明,如果不對全租市場的高風險結構進行後續的附加制度整改,類似問題有可能重演。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請輸入留言內容
請輸入留言內容
暫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