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iforniaOpensDigitalAssetLicensesApplications 反映出美國一個重大的監管里程碑,加州正式開放其新《數字金融資產法》(DFAL)下的數字資產許可申請流程,標誌著該州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最為結構化和全面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之一。自2026年3月9日起,加州金融保護與創新部(DFPI)開始接受提供數字資產或加密相關服務給加州居民的公司和個人的許可申請。在DFAL下,任何從事涵蓋數字金融資產活動的公司或個人,例如交易所、加密資產保管服務、代幣發行者或促進轉帳的平台,必須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DFAL許可、提交完整申請或符合特定豁免條件,才能在州內合法運營。這一許可制度反映出加州在平衡創新與消費者保護、並為一個歷來在州層面監管不足的市場帶來明確性和結構的努力。
這一監管框架的起源可追溯到2023年10月13日,當時州長 Gavin Newsom 簽署了第39號議會法案,創建了數字金融資產法,賦予DFPI廣泛的權限來監督在州內運營或服務居民的數字資產企業。這項法律被視為美國首批全面規範數字金融資產的州級法規之一,並包含有關許可要求、合規義務和監督權的具體條款,以審查和監管符合範圍的公司。該法還強調消費者保護,旨在確保企業具備充分的保障措施來保護客戶資產,並清楚披露風險、費用和商業實踐。
許可申請的開放意味著針對加州客戶的加密企業必須在執法日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