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Kontan 報導,印度尼西亞稅務機構將依據 2025 年第 108 號財政部條例(PMK No. 108),開始獲取電子錢包及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的數據。該條例將支付服務提供商與電子貨幣運營商納入金融資訊報告體系,要求銀行及非銀行電子錢包機構在管理特定類型數字貨幣或央行數字貨幣(CBDC)時,遵循與其他金融機構相同的數據共享要求;稅務總局可出於稅務目的獲取相關帳戶與交易資訊。條例同時涵蓋由交易所或已註冊加密服務提供商管理的加密資產,並對齊 OECD 更新的共同報告標準(CRS)及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印尼計劃自 2027 年起與合作國家自動交換 2026 年的電子錢包與加密資產資訊。
印尼將按 PMK No. 108 獲取電子錢包與加密服務商數據
據 Kontan 報導,印度尼西亞稅務機構將依據 2025 年第 108 號財政部條例(PMK No. 108),開始獲取電子錢包及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的數據。該條例將支付服務提供商與電子貨幣運營商納入金融資訊報告體系,要求銀行及非銀行電子錢包機構在管理特定類型數字貨幣或央行數字貨幣(CBDC)時,遵循與其他金融機構相同的數據共享要求;稅務總局可出於稅務目的獲取相關帳戶與交易資訊。條例同時涵蓋由交易所或已註冊加密服務提供商管理的加密資產,並對齊 OECD 更新的共同報告標準(CRS)及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印尼計劃自 2027 年起與合作國家自動交換 2026 年的電子錢包與加密資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