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認知:創造力是如何成爲我們時代的普世價值的?

來源:量子號

在當今社會,“創造力”已成爲一種幾乎無可置疑的普世價值。從課堂教育到企業戰略,從個人發展到城市規劃,“創造力”似乎無所不在。我們贊美它、追求它、測量它、商品化它,甚至圍繞它構建了一整套意識形態體系。但創造力真的是一種恆久不變的人類天賦嗎?它的崛起是否另有歷史根源和文化動因?

在《創造力崇拜:一種現代意識形態的興起》一書中,歷史學者塞繆爾·富蘭克林系統梳理了“創造力”這一概念從無到有的發展歷程,揭示了它如何在20世紀中期的美國,從一種應對體制化焦慮的文化應激反應,演變爲今日幾乎無法被質疑的核心信仰。他追蹤心理學家如何嘗試將創造力量化、政府與企業如何將其制度化,以及科技行業如何利用它塑造自身形象。與此同時,他也指出,這種對創造力的狂熱推崇背後,隱藏着不平等、焦慮與虛幻承諾的結構性問題。

最近,《麻省理工技術評論》採訪了塞繆爾·富蘭克林,在這篇文章中,他讓我們有機會深入思考一個看似簡單卻極具爭議的問題:我們爲何如此執着於“創造力”?在人工智能日益逼近傳統人類能力邊界的今天,我們又該如何重新理解這一曾被視爲人類獨有的特質?這是一段關於觀念演化的知識旅程,更是一次關於現代社會價值體系的深度拷問。請繼續往下看。

如今,人們在許多事情上難以達成共識。然而,即便在共識現實幾近崩塌的時代,仍有一種現代價值觀幾乎人人認同,那就是:創造力。

我們在教育中灌輸創造力,用各種方式測量它、羨慕它、培養它,並無休止地擔心它的消亡。這也難怪。從小我們就被教導,創造力是通往個人實現、職業成功乃至解決全球棘手難題的關鍵。多年來,我們建立了“創意產業”、“創意空間”與“創意城市”,並以“創意人”來稱呼活躍其中的整個階層。我們每年閱讀無數本書籍與文章,學習如何釋放、激發、培育、提升甚至“破解”我們個人的創造力。緊接着,我們還要閱讀更多內容,以掌握如何管理和保護這一寶貴的資源。

在這種狂熱下,創造力這個概念似乎就像一直存在於人類文明中的某種常識,是哲學家與藝術家亙古以來不斷思索和爭論的命題。這種假設看似合理,實則大錯特錯。正如塞繆爾·富蘭克林(Samuel Franklin)在其新書《創造力崇拜》(The Cult of Creativity)中所指出的,“創造力”(creativity)這個詞最早的書面使用其實是在1875年,“作爲一個詞匯,它還只是個嬰兒。”更令人驚訝的是,他寫道,在1950年之前,“幾乎找不到任何專門討論‘創造力’這一主題的文章、書籍、隨筆、論文、頌詩、課程、百科條目或類似內容。”

這不禁讓人產生一系列顯而易見的問題:我們是如何從幾乎從不談論創造力,一躍而成無所不談創造力的?“創造力”到底與更古老的詞匯如“聰明才智”(ingenuity)、“巧思”(cleverness)、“想象力”(imagination)或“藝術性”(artistry)有何本質區別?或許最關鍵的問題是:爲什麼從幼兒園老師到市長、首席執行官、設計師、工程師、社會活動家,甚至到飢寒交迫的藝術家,都一致相信創造力不僅是一種美德——無論從個人、社會還是經濟角度而言——更是解決人生一切難題的答案?

值得慶幸的是,富蘭克林在書中提供了一些可能的答案。作爲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的歷史學者兼設計研究員,他指出,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創造力”這一概念,是在二戰後美國的文化背景下逐漸成形的,它像是一種心理療法,用以緩解日益增長的墨守成規、官僚主義和郊區化所帶來的緊張與焦慮。

“創造力通常被定義爲一種特質或過程,模糊地與藝術家和天才聯系在一起,但理論上任何人都可以擁有,也適用於任何領域,”他寫道,“它爲個體在秩序中的釋放提供了一種方式,也使現代企業迷宮中的孤獨發明家精神得以復蘇。”

頭腦風暴作爲一種激發創造性思維的新方法,在20世紀50年代風靡整個美國企業界。這種方法不僅回應了對新產品和新營銷方式的需求,也反映了人們對社會同質化的恐慌,並引發了激烈的爭論:真正的創造力是否應當是個人獨立的行爲,還是可以被企業體系化、機制化地加以利用?(圖源: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人格與社會研究所/莫納切利出版社)

《麻省理工技術評論》採訪了富蘭克林,與他討論了爲何我們至今仍對創造力如此着迷,硅谷是如何成爲所謂“創造力中心”的,以及人工智能等技術在重塑我們與創造力的關系中可能扮演什麼角色。

我很好奇你從小與創造力的關系是怎樣的?又是什麼促使你想寫一本關於它的書?

像很多孩子一樣,我從小就認爲創造力是一種天生的美德。對我來說——我想對許多和我一樣,在運動、數學或科學方面都不出衆的人而言——擁有創造力至少意味着你在這個世界上還有點前途,盡管這個前途具體是什麼還說不清。等我上了大學以後,類似TED演講嘉賓那一類思想領袖——像丹尼爾·平克、理查德·佛羅裏達這些人——已經把創造力奉爲未來最重要的品質。基本上,未來是屬於創造型人才的,社會要想解決各種層層疊加的問題,非他們不可。

一方面,作爲一個喜歡認爲自己有點創造力的人,很難不被這樣的說法所吸引和打動。但另一方面,我也覺得這套說辭被嚴重誇大了。所謂“創意階層的勝利”並沒有真正帶來一個更具包容性或更富創造力的世界秩序。而且,在我所說的“創造力崇拜”當中,一些被隱含其中的價值觀開始顯得越來越有問題——尤其是對“自我實現”、 “做你熱愛的事”、 “追隨你的熱情”這種說法的過度強調。別誤會——這是一個美麗的願景,我確實看到有些人因此受益,但我也開始覺得,從經濟角度看,這種說法只是在掩蓋許多人所面臨的困境與退步。

加州大學人格評估與研究所的工作人員曾在1950年代設計了一項名爲“賓果測試”的情境互動實驗,旨在了解人們生活和環境中的哪些因素會影響其創造潛能。(圖源: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人格與社會研究所/莫納切利出版社)

如今,抨擊“追隨熱情”和“拼命奮鬥”文化已是司空見慣。但在我開始這個研究項目時,那種“快速行動、打破常規”、顛覆者思維、創新經濟的理念幾乎是無人質疑的。某種意義上,這本書的想法正是由此而來——我發現創造力在某種程度上成了連接兩個世界的橋梁:一邊是關於創新和企業家的世界,另一邊則是文化中更爲感性、波希米亞的一面。我想更深入地了解這兩者之間的歷史關系。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將創造力視作一種“崇拜”現象的?

就像“家庭主婦的崇拜”(cult of domesticity)那樣,我試圖用這個概念來描述某種歷史時刻,在那個時刻裏,一個觀念或價值體系獲得了廣泛而不加批判的接受。我逐漸發現,各種商品都在借“提升你的創造力”作爲賣點——無論是新的辦公空間設計、新型城市規劃,還是“試試這五個簡單技巧”之類的內容。

你開始意識到,沒有人會停下來問一句:“咦,我們爲什麼都非得創造力不可?創造力到底是什麼?”它已經變成了一種不可質疑的價值,無論一個人政治立場如何,都不會想到去質疑它。對我來說,這種現象非常不尋常,也說明某些非常有趣的事情正在發生。

你的書重點講述了上世紀中葉心理學家們試圖將“創造力”轉化爲一種可量化的心理特質,並試圖界定“創造型人格”。這一努力最終是如何發展的?

簡而言之:效果並不理想。要研究任何事物,首先必須對你在研究的對象有明確共識。而最終,我認爲這些心理學家羣體在界定什麼是“創造型人格”這一科學標準上,感到非常沮喪。他們的其中一種做法,是直接去找那些在被認爲具有創造性的領域中已經成名的人——比如作家杜魯門·卡波特和諾曼·梅勒,建築師路易斯·康和埃羅·沙裏寧——然後對他們進行一系列認知與精神分析測試,並將結果匯總成文。這類研究大多是由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人格評估與研究所(IPAR)主導的,弗蘭克·巴倫和唐·麥金農是其中最重要的兩位研究者。

心理學家們對此的另一種解釋是:“好吧,這種個案研究並不實用於制定一個科學的普遍標準。我們需要的是大量數據,以及足夠多的人來認證這些‘創造力標準’。”這批心理學家提出的理論是,“發散性思維”(divergent thinking)可能是創造性成就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你可能聽說過“磚塊測試”吧?也就是在限定時間內,想出盡可能多種磚塊的用途。他們基本上就是將這類測試的變體發給各類對象——軍官、小學生、通用電氣的普通工程師……形形色色的人羣。類似這樣的測試最終成爲衡量“創造力”的代表手段。

這些測試現在還在使用嗎?

你看到那些關於“人工智能讓人類更有創造力”或“人工智能比人類更有創造力”的新聞標題時,他們所依賴的測試幾乎總是某種形式的“發散性思維測試”。這在多個層面上都存在問題,最主要的是:這些測試從未被證明具有預測性。換句話說,一個三年級學生、一個21歲大學生,或一個35歲的成年人,在發散性思維測試中表現得再好,也並不意味着他們未來會在創造性領域取得成就。而這些測試之所以被設計出來,本來就是爲了識別和預測“具有創造潛力的人”。但到目前爲止,沒有一項測試能夠真正做到這一點。

塞繆爾·富蘭克林(Samuel Franklin)的《創造力崇拜》(The Cult of Creativity)一書的封面。

讀你的書時,我注意到“創造力”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模糊、甚至常常自相矛盾的概念。你在書中稱這種模糊性是“一種特性,而非缺陷”。爲什麼這麼說?

如今,如果你問任何一位研究創造力的專家“創造力”是什麼意思,他們大概率會告訴你,創造力是創造新穎的、有用的東西的能力。這個東西可能是一個想法、一個產品、一篇學術論文,甚至任何形式的成果。但無論如何,“新穎性”始終是創造力的核心關注點,也正是它與“想象力”“巧思”等其他相近詞匯的根本區別之一。但你說得沒錯:創造力本身是一個足夠靈活的概念,可以被運用在各種語境下,意味着各種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東西。我在書裏也提到過,也許這個詞並不精確,但它的模糊性卻恰恰是精準而有意義的。它既可以是遊戲性的,也可以是實用性的;既可以是藝術的,也可以是技術的;既可以是卓越的,也可以是日常的。而這正是它廣受歡迎的一個重要原因。

對“新穎性”和“實用性”的重視,是不是也是硅谷將自己視作當代創造力中心的原因之一?

絕對是的。這兩個標準是並行不悖的。在像硅谷這樣的技術救世主義與超級資本主義並存的環境裏,如果沒有實用性(或者至少是市場潛力),新穎性毫無意義;而如果沒有新穎性,實用性同樣也不值錢(或難以推銷)。正因如此,他們往往輕視那些看似平凡但極其重要的事物,比如手工技藝、基礎設施、系統維護和漸進式改進;他們支持藝術,也只是因爲它在某種程度上能激發對實用科技的靈感——而藝術本質上往往是對實用性的抵抗。

與此同時,硅谷也樂於用“創造力”來包裝自己,因爲它自帶藝術氣質和個人主義的象徵意義。他們刻意擺脫那種傳統印象中、在實體制造企業的研發實驗室裏穿着整齊制服的工程師形象,轉而塑造一種反主流文化的“車庫發明者”形象——一個遊離於體制之外、在自家車庫裏鼓搗無形產品與體驗的叛逆角色。這種塑造在某種程度上也幫他們逃避了不少公衆的質疑與審視。

一直以來,我們都認爲創造力是人類的專屬特質,最多動物界裏有些例外。人工智能是否正在改變這一認知?

其實早在20世紀50年代,人們開始定義“創造力”時,計算機取代白領工作的威脅就已經初現端倪。那時大家的想法是:好吧,理性和分析思維已經不再是人類的專屬,那我們還能做什麼是機器永遠做不到的?而“真正的創造力”就是那個答案——這是人類最後的堡壘。很長一段時間裏,計算機並沒有對“創造力”的定義構成實質挑戰。但現在情況不同了:它們能做藝術和寫詩嗎?可以。能創造新穎、合理又有實用性的產品嗎?當然可以。

我認爲這正是硅谷有意爲之。那些大型語言模型正是被有意地打造成符合我們對“創造力”的傳統定義的樣子。當然,它們所生成的東西是否真正具有“意義”或“智慧”,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如果我們在談論“藝術”,我個人認爲“具身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神經末梢、荷爾蒙、社會本能、道德感、智識上的誠實——這些或許不是創造力的必要條件,但卻是創作出“好作品”的關鍵因素——甚至是那種帶有一點復古意味的“美”的作品。因此我才說,“機器是否能真正具備創造力?”這個問題並不那麼重要;而“它們能否擁有智慧、誠實和關懷?”才是我們真正該思考的,特別是當我們正準備將它們納入我們的生活、讓它們成爲我們的顧問與助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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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无尘vip
· 04-24 07:19
堅定HO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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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aservip
· 04-24 06:50
感謝您的分析,以及不時分享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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